【技术分享】监理工作内容最全指导手册(一)
施工准备阶段
1.确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成立项目监理机构,配套基础资料和设施,进驻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2.进一步熟悉情况,收集有关资料,以作为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依据;
3.编制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规划;
4.编制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细则及其他相关监理指导性文件(如旁站、见证取样等);
5.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做好图纸会审的相关工作;
6.对施工单位提供的方案、人员、资质等相关文件的审核;
7.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8.第一次工地会议;
9.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并报建设单位:
10.质检安检交底;
1.确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成立项目监理机构,配套基础资料和设施,进驻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现场监理机构应具备的基础资料和设施:
1) 中标书;
2)监理委托合同;
3)监理公司对总监的任命书及授权;
4)监理机构成员及分工,上岗证书复印件等;
5) 办公用品申领配备;
6)现场办公室形象布置;
2.进一步熟悉情况,收集有关资料,以作为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依据;
建设单位应向现场监理机构提供的资料
1)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2) 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3)建筑红线及验收通知书;
4)经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和设计施工图纸;
5)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
6)水准点、坐标点、地下管线图等原始资料
7)地质勘探报告;
8)建设单位与有关部门签订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合同、协议书;
9)建设单位驻现场代表及授权书;
10)质量监督手续;(需要我们提供监理中标通知书、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及监理合同 、监理规划)
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提交审核的资料:
1) 施工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2)企业等级证书、信用等级证书(复印件);
3)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复印件);
4)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5)检测中心资质证书(复印件);
6)工程中标价、预算书明细表(复印件);
7)项目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上岗证(复印件);
8)特殊工种操作人员上岗证(复印件);
9)本工程自审手续齐全,经各部门负责人签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10)第一批进场的施工机械合格证书(复印件)、规格、型号、功率、进场试验等;
11)水准点、坐标点的复核记录;
12)依法分包单位的资质及业绩。
3.编制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规划;
1)监理规划的编制应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应具有可操作性;
2)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3)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公司审核;
监理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项目工程概况;监理工作范围;监理工作目标;监理工作依据;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监理工作内容;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安全文明及环保管理;保温、节能;监理工作制度;监理工作程序;监理设施;履行监理安全责任。
4)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范围、目标、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4.编制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细则;
1)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具体有土建方面的、安全、暖通、强电、弱电、给排水等专业。
2)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工前编制完成,并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3)监理实施细则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
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专业工程的特点;
b 监理工作的流程;
c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d 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e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5.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在总监下达开工令之前举行,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会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2)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4)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5)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6)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理交底;监理组织机构;监理工作依据;监理单位的权力(法规、合同授权);监理工作的内容(监理合同范围简介);监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监理规划简介);有关报表的报审要求;监理与施工方的配合要求;监理安全书面交底(被交底的施工方项目经理和总安全员确认签署姓名及日期)。
7)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8)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6 施工单位必须编制专项方案的分部(分项)工程有: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2)土方开挖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3)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5)脚手架工程专项施工方案;a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b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c悬挑式脚手架;d门型脚手架;e挂脚手架;f吊篮脚手架;g卸料平台。
6)拆除、爆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7)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a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b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c隧道工程施工;d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e特种设备施工;f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g6m以上的边坡施工;h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j港口工程、航道工程;k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施工单位必须经专家论证的方案有:
1)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2)地下暗挖工程;
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3)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2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4)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5)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
6)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7.签署开工令时具备的开工条件:
1)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2)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3)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5)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8.正式开工前,所辖区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第一次到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实施质量、安全交底,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和项目监理机构总监、安全监理人员、相关专业人员代表参加。交底内容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方案。监理项目部应提前做好签到及影像拍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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