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8〕1号)精神,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成本,鼓励创业创新,现就我省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见附件),并可作为依据申报高一级职称、参加岗位竞聘等。
二、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应根据国家目录及相关政策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三、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高一级职称、参加岗位竞聘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直接依据相应职业资格申报;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无需另发或补发职称证书。
四、各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指导用人单位和相关职称评审委员会做好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工作,不断优化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环境,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表(56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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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准入类职业资格(27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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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职业资格名称 |
对应职称层级 |
文件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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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注册消防工程师 |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工程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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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律职业资格 |
律师系列:四级律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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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注册会计师 |
会计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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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 |
III级:工程师 |
《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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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资格 |
高级操纵员:助理工程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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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
工程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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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工程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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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监理工程师 |
工程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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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房地产估价师 |
经济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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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造价工程师 |
造价工程师(2018年及以前取得):工程师或经济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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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注册城乡规划师 |
注册城市规划师(2014年及以前取得):工程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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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建造师 |
一级建造师:工程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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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
注册结构工程师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工程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工程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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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 |
工程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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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 |
工程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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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
工程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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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化工工程师 |
工程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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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电气工程师 |
工程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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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
工程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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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环保工程师 |
工程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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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 |
工程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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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冶金工程师 |
工程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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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 |
工程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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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机械工程师 |
工程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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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注册验船师 |
A级:工程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国务院令10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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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执业兽医师 |
助理兽医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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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拍卖师 |
助理经济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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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演出经纪人员资格 |
助理经济师 |
《国务院关于修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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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医生资格 |
医师 |
执业医师:医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
19 |
护士执业资格 |
护士或护师 |
《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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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注册设备监理师 |
工程师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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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注册计量师 |
一级注册计量师:工程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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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播音员主持人资格 |
二级播音员或三级播音员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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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 |
助理记者、助理编辑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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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2017年及以前取得):工程师或经济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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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执业药师 |
主管药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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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专利代理人 |
助理经济师 |
《专利代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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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注册测绘师 |
工程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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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19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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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经济师或工程师 |
《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6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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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中级:工程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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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 |
高级:高级工程师 |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3〕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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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 |
高级社会工作师:高级职称 |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发〔201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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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
中级资格:会计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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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资产评估师 |
注册资产评估师(2016年及以前取得):经济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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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
中级资格:经济师 |
《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7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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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 |
经济师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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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
工程师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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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 |
房地产经纪人:经济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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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工程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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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工程师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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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 |
助理工程师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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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 |
中级资格:审计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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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税务师 |
经济师(聘用时需要满足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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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中级资格:编辑(技术编辑或一级校对) |
《国务院关于修改<出版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9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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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 |
中级: 统计师 |
《统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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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 |
中级资格:经济师 |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3〕1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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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翻译专业资格 |
二级口译、笔译翻译:二级翻译 |
《翻译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5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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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资格(10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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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质量 |
中级:工程师 |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0〕123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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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企业法律顾问 |
经济师 |
《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人发〔1997〕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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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国际商务 |
中级:经济师 |
《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发〔2002〕7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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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广告 |
广告师:经济师 |
《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7〕116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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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价格鉴证师 |
经济师 |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66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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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招标师 |
经济师 |
《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17〕6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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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物业管理师 |
经济师 |
《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9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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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管理咨询师 |
经济师或会计师 |
《管理咨询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71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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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棉花质量检验师 |
工程师 |
《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0〕7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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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矿业权评估师 |
矿业权评估师:经济师 |
矿业权评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助理矿业权评估师、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社部发〔2015〕6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