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分享】质量控制的原则和要点
质量控制贯穿于工程建造的全过程、各个环节,监理工程师应坚持正确的质量控制原则和要点,采取有效的监理措施,并能够熟练运用质量控制的方法,进行有效的控制工程质量。唯有如此,监理才能保证工程的质量。
(一)关于质量控制的原则
1.监理工程师应以质量预控为重点,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2.监理工程师以督促承包单位为主,健全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3.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或审核其承包资格不合格的承包单位、供货单位、人员不准承接施工、供货任务;
4.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准在工程上使用;
5.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或经验收不合格的工序不予签认,承包单位不准转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6.工程质量管理是监理的核心工作。监理工程师应坚持“严格监理、热情服务、质量第一”的宗旨,通过“事前预控、预防为主、跟踪监理、动态管理、加强验收、严格把关”的方法,处理协调好质量、进度、投资三个互相制约的目标要求,实现工程质量目标。
(二)关于质量控制的要点
1.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审查施工单位现场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制度和专职质量管理人员。
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方案,符合要求后应予以签认。施工方案审查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2)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应符合有关标准。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新材料、新设备的质量认证材料和相关验收标准的适用性。必要时,应要求施工单位组织专题论证,审查合格后报总监理工程师确认。
4.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用于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并应按有关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进行见证取样。项目监理机构对已进场经检验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应要求施工单位限期将其撤出施工现场。
5.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站,旁站监理人员应及时记录旁站情况。根据建设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 建设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基础工程方面包括: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等;在主体结构工程方面包括: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等。
6.项目监理机构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进行巡视。巡视应包括下列内容:(1)施工单位是否按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2)使用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特别是施工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到位;(4)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7.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特点、专业要求,以及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施工质量进行平行检验。
8.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报验的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应给予签认;对验收不合格的应拒绝签认,同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在指定的时间内整改并重新报验。对已同意覆盖的工程隐蔽部位质量有疑问的,或发现施工单位私自覆盖工程隐蔽部位的,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对该隐蔽部位进行钻孔探测、剥离或其他方法进行重新检验。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报验表应按最新《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相关表格的要求填写。
9.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施工存在质量问题的,或施工单位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或施工不当,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监理通知回复单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提出复查意见。
10.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缺陷,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并应对质量缺陷的处理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同时应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
11.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及竣工资料,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存在问题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合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12.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单位法定人审核签字后报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