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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7-22 10:07  审核人:     点击量: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继续教育基地:

为更好推动新一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促进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一)凡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应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二)高技能人才按照贯通政策首次参加评审时,参加技能培训学时按政策视同继续教育学时;当年未参加技能培训的,需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二、学习要求

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是指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

三、学习方式

(一)公需科目

1.线上学习。本年度继续通过“济南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221.214.69.254:9090/,简称市继续教育平台)开展公需科目学习,主题为“锚定三个走在前,走好新时代赶考路”,学习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八大发展战略、十大创新”等,学习时间截止2022年12月31日。

2.学时折算。根据《关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上线和推行继续教育电子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167号)精神,参加各级党委、政府组织的援派,以及到基层参加“三支一扶”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援派期间每年可按公需科目30学时认定。不足一年的,按月份比例计算。

(二)专业科目

1.线上学习。中小学教师、卫生技术、会计、档案、律师、出版等系列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工程、高校教师、技校教师、艺术图文博、经济、审计、统计、体育、实验、农业、新闻、社科等系列由市级职称评委会办事机构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组织实施,填报《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网络培训平台推荐表》,于7月22日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国家级、省级、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经职称评委会办事机构批准,可开展面向全市的培训活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作为职业资格登记或者注册必要条件的,从其规定,所获学时可按年度对应专业科目学时。

2.学时折算。根据《关于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6〕10号)和《关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上线和推行继续教育电子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167号)精神,参加专业对口的培训进修、学历教育、专家评审、资格考试、科研专利及发表论文著作等,可登记折算专业科目学时。在省里出台统一规定之前,行业主管部门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学时管理

(一)根据《关于转发鲁人社字〔2021〕167号文件启用省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济人社字〔2022〕24号)要求,自2022年起,启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117.73.255.69:9080,以下简称省继续教育平台)进行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审验和继续教育电子证书管理,继续教育电子证书由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监制,作为考核专业技术人员的重要内容和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直接关联到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实行电子证书后,市继续教育平台不再发放继续教学学时纸质证书。

(二)根据各系列职称申报材料要求,继续教育需提报近五年每年不少于90学时学时证明。2018-2022年期间,通过市继续教育平台或行业主管部门平台线上学习的,学时自动对接省继续教育平台,专业技术人员无需申报;通过折算取得学时的,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审查、人社部门审验流程在省继续教育平台登记。

五、有关要求

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依托省继续教育平台进行实名制管理,引导所属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办理注册及学时登记手续。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建立健全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机制,构建“全领域、全链条、全流程”人才培养格局,为“建设强省会,勇当排头兵”提供高质量人才支撑。

六、联系电话

(一)技术支持电话

省继续教育平台客服:4008370811  

市继续教育平台客服:4008068255

(二)继续教育办公电话

历下区人社局专技科:88152309

市中区人社局专技科:82078357

槐荫区人社局专技科:87953658

天桥区人社局专技科:85872685

历城区人社局专技科:66899790

长清区人社局专技科:66585309

章丘区人社局专技科:83213045

济阳区人社局专技科:84238991

莱芜区人社局专技科:76111638

钢城区人社局专技科:75873010

平阴县人社局专技科:87882886

商河县人社局专技科:84880107

高新区党群工作部:88871237

南山区组织人事局:88112663

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社会事业部社会保障处:66604391

附件:1.2022年公需科目培训指南

2.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网络培训平台推荐表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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